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

讀者YAN的讀後感

To: 財經Carefree-順叔

今天看完你寫的「財政預算(上)」,忍不住要花時間回應你!

你提到「居屋無乜二手市塲...橫掂收唔返,政府如果夠膽一炮過豁免或者大折扣補地價,市場肯定多咗唔少二手居屋出貨.....

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相關專業資格,如果你有的話,容我得罪講句:是高分低能。

什麼是合約精神?當你購買綠表居屋時,已清楚寫明補地價的折扣,已訂明只可自住,不可出租。

我很想問問你,你是否居住在私人屋苑?如是,請你不要妄意評論居屋二手市場。你可知道假如我是一手居屋業主,就算我要買給自由市場,在現今樓價高的時候,根本不用真金白銀拿錢補地價,房署是可以直接從買家付給賣家中的成交金額支取。

何謂補地價要分期?有什麼足夠理由,容許一手居屋業主賣樓時收到的錢,可以分期償還補地價給房署?實情是技術上,他們已付出補地價金額才可以賣樓給自由市場,既然已一筆過收到賣樓後的得益,為何可以分期還?

你說自由市場、居屋綠表市場不活躍?唉,係人都知道成交不可和私人市場的成立相比,真的要問問個腦袋,假如你是一手居屋業主,當年你可以享有資助,以平價買樓自住,無論你賣給自由市場或綠表市塲,即表示你已放棄了原先得來的優惠或資助。再者、賣了樓後,住去邊度?可以找回平價單位或付出更高的成本,投進私人物業市場?

還有、假如豁免或者大折扣補地價,那麼對早前已在自由市場買樓的巿民,有何影響?對他們公道嗎?這個由來已久的政策真的可以朝令值夕改嗎?你看不見那些自由市場活躍的屋苑,如康山花園、龍蟠苑、清麗苑...的成交嗎?每月有多少宗自由市場賣買?成交金額多少?請你查清楚再花謬論!

以我個人意見,政府想壓抑樓價再升,基本只需出三招就可以。
1)復建居屋、夾屋,以解決基層、中產對擁有自置物業的期望。
2)限制內地人(非本港居民)購買物業,只可購一層。
3)無論以公司名義或個人名義買樓收租,由現在的15%的稅收,增加至30%

所有人都知道,現在的物業市場已被扭曲,太多內地人拿着錢來買樓,看看那些新盤,他們一買就買幾個,買樓後他們可以有實力丟空,也可以出租於予他人,是整個樓市供不應求的幫兇。他們咪就係和我們搶奶粉的內地人。明明奶粉供應商已表明有足夠供應,但為何我們仍買不到奶粉?我真不明白為何政府不聽市民的建議,容忍內地人無限量購買住宅、奶粉、....等?

以我估計,你也是住在私人物業,亦是現今住宅市場的既得利益者。假如你不是,我希望你可以將我的回應刊登在am730.

讀者
Ya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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